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部署(教就业【2023】4号)、学校相关部门系列措施以及学位点评估等相关文件精神,基于我校研究生管理现行规定,特作以下规定:
1.顺流程、按进度保障研究生毕业。研究生送审合格后尽快进入答辩及后续相关环节,力争研究生按学校相关规定进度完成毕业手续。
2.如出现未能按时安排答辩导致影响正常毕业流程进度的情况,由师生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并签字确认,上交研究生办备份。
3.如出现答辩后论文需进一步修改、毕业档案无法提交等原因导致影响正常毕业流程进度的情况,由师生于院学位会举行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并签字确认,上交研究生办备份。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