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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2浏览次数:
1.从2024年3月学位会开始,论文修改汇报未通过的硕士研究生,需再次参加学位会汇报,其导师相应扣减当年度或者下年度招生指标。
2.从2024年1月1日开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次预答辩未通过的,第二次起预答辩经费从其导师当年绩效中相应扣减。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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