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党办 > 正文

福州大学党委巡察二组巡察经济与管理学院工作动员会召开

  • 发布日期:2022-11-19
  • 发布人:
  • 浏览次数:

根据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118日,校党委巡察二组巡察经济与管理学院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庄晨忠主持召开与学院党委书记李玲、院长王应明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庄晨忠同志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校党委巡察二组魏金明组长作了动员讲话,李玲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校党委巡察二组郑世珠副组长及有关同志、经济与管理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中层干部、校民主党派负责人、校级及以上党代表、校级及以上两代会代表、教授代表、学生代表列席会议。

庄晨忠同志指出,党的十九大后,巡视巡察工作进一步深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在报次指出,要“发挥政治巡视利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为新时代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校党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巡视工作方针,始终把巡察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有力推动学校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经济与管理学院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按照校党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持续关怀指导福州大学建设发展的思想精髓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学校“双一流”建设结合起来,围绕“一号工程”和全方位实现“11个一流”目标任务,以积极主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工作。

魏金明同志指出,开展校内巡察,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督促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促进践行初心使命、履行职能责任,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中央、省委有关巡视巡察精神要求,贯彻陈国龙书记在党委巡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围绕“三个聚焦”,开展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希望经济与管理学院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

李玲同志代表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作了四点表态发言,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坚决落实安排部署。要充分把握巡察的意义和要求,增强配合巡察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坚决落实巡察安排和部署。二是做好全力配合,确保巡察顺利开展。学院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及全院师生一定按照巡察组的工作安排,坚决服从、主动配合、全力支持。三是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全院上下要紧紧抓住开展巡察这个有利契机,把接受巡察的过程转变为查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转变为健全机制、转变作风的过程,转变为振奋精神、加快发展的过程。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奋力推动整改提升。做到“简单问题”快速整改、“突出问题”重点整改、“共性问题”持续整改,自觉把这次巡察工作同学院落实“双一流”建设和“十四五”规划目标相结合,积极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在新的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

校党委巡察二组将在经济与管理学院开展1个月左右的巡察。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599978183;在经管中楼三层院务公开栏设置联系信箱;开通电子邮箱dwxcz2@fzu.edu.cn。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2012:00,下午14:0017:00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校党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干部的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和有关部门处理。

校党委巡察二组巡察经济与管理学院工作动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