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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工作室 管理规定》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1-02
  • 发布人:学院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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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办字〔2020〕1号

关于印发《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工作室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各研究院、各系、各办公室:

根据学院博士生工作室的管理需要,特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工作室管理规定》,经院党政联席会(2019·第18次)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工作室管理规定》

                                         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Ο二Ο年一月二日


附件:

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工作室管理规定

为了改善博士生的学习、研究环境,提高博士生工作室使用效率,保持整洁有序的学习研究环境,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工作职责

博士生工作位的分配与管理由学院院办、研究生办、联合实验中心共同负责,同时成立由若干名博士生组成的工作室自治管理小组,主要负责与研究生办、实验中心及时沟通,协调工作室的日常卫生保洁、安全管理及考勤。

二、工位申请及退补办法

1、学院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都具有工作位申请资格;博士生工作位由本人向学院申请,统一进行分配。如符合工作位申请的博士生在已在长江工作室或省级平台研究中心有工作位的,不能再申请工作位。

2、若申请人数超过空缺工作位数,由院办同工作室自治管理小组一起协调安排。

3、工作位审批后,由实验中心办理出入门禁卡,毕业生毕业后应及时按照要求办理工作位退还手续,将卡归还给实验中心。

4、每年9月开学后两周内,学院接受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工作位申请。

5、办理休学或退学的博士生需将工作位退还。

6、获得院校资助出国交流等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情形的,需暂时将工位退还,空出工作位可以调整给其他有需求的博士生使用。

三、工位及门禁卡管理办法

1、工位确定后,统一发放门禁卡,并在工位上署名,博士生需按位就座。

2、门禁卡及工作位仅限本人使用,严禁长期外借给任何人。由于外借导致的财物损失由本人自己承担,一旦发现外借并证实违规,当场清退,取消外借者工作位资格。

3、门禁卡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请及时到实验室补办。博士生毕业离校前,请按时交回门禁卡。

四、工作室管理规定

1、博士生工作室成立自治管理小组,由相关年级的博士生代表组成,负责工作室日常监督、管理及考勤。如果发现长期不使用工位的同学,学院核实后将收回工位。

2、为了提高工位使用效率,工位将设置若干流动工作位,博士生在长期外出、请假或访问交流等期间,学院有权调整为其他有资格使用工位的同学使用。

3、博士生工位只能放置与学习及研究相关的书籍、资料、电脑及附属设备,个人物品只能放置在本人工位范围之内,并且摆放整齐,严禁利用工作位及公共区域堆放球鞋、脏衣服、休息床等其他杂物,及影响他人使用的行为;

4、工作室内禁止播放音影娱乐内容,禁止大声喧哗。为了保证工作室内卫生,希望同学们不在工作室内用餐;

5、爱护办公家具及公共设施设备,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损坏工作位及其他公物须照价赔偿。

五、本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院办负责。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