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校教〔2024〕7号)和《关于做好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1级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流程
1.学生本人提交材料。学生填写《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指导教师对学生所申请的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字。请学生本人于2025年3月18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经管中楼202教学办。
2.学院审核。学院成立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按照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申报的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项目及原始分值进行审核认定,审核认定结果于2025年3月31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
3.成绩登记与录入。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后,学院教学办于2025年4月9日前将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项目记入学生学籍成绩档案的课程名称为《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课程》(2学分),成绩记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纳入课程绩点计算。
二、学分认定范围
1.校级及以上各类竞赛活动;
2.大学生科研训练、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公开发表的作品和成果(论文、知识产权、科技成果);
4.大学生个性素质拓展(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培训等)。
三、学分认定受理规定
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受理一次。学生在校期间只可以申请记载成绩一次,且成绩一经审核通过并记入成绩档案后,学生不得申请撤消或更改。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目所得分值并按作弊处理。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3月6日
附件1: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2025年版)
附件2:福州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级别认定一览表(2022年1月版)
附件3:福州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级别直接认定项目汇总表(2022年1月版)
附件4: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