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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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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推免文件、《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福大招考〔2022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福大招考〔20243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推免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纪检委员及教师代表组成。专家审核小组由相关学科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教师组成。


二、推荐免试生的条件

(一)申请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且推免当年首次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创新潜能和专业能力倾向。纳入学业综合成绩计算的课程中不得有应修但未获得学分的课程,且成绩排名和应修课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学业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含)35%,不得有补考或重修的课程;

2)学业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含)20%,允许有1门补考或重修的课程。

4.应具有较高的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文科类专业)、76分(理工类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合格分数线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80分及以上,也可视为英语考试成绩符合推免生要求。

5.按照国家文件精神,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上述业务条件限制,但需符合我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见本方案第(五)条),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并组织全程录音录像的公开答辩,答辩结果及学生特殊学术专长相关证明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推免名额和具有申请推免资格学生人数

我院各专业的推荐比例为推免名额的11.2。各专业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和推荐比例确定具有申请推免资格学生人数(按四舍五入确定),具有推免申请资格学生名单根据各专业同年级学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如果合格生源放弃资格,则须签署相关声明文件后,由后进者依次进补。

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和具有申请推免资格学生人数见表1

1 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和具有申请推免资格学生人数

专业

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

具有申请推免资格学生人数

数理金融实验班

8

10

行政管理+则徐人才实验班

5

6

公共事业管理+则徐人才实验班

2

2

会计学+ ACCA方向

10

12

财务管理+ ACCA方向

5

6

经济学

4

5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4

财政学

4

5

金融学

9

11

物流管理

3

4

物流工程

4

5

工商管理

4

5

市场营销

3

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0

12

电子商务

3

4

工业工程

3

4

说明:(1)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占原专业指标。

2)学校给我院分配了1个奖励名额,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将该奖励名额分配给全院候补1


四、综合测评成绩计算细则

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组成,其中学业综合成绩占比90%,综合素质测评占比10%(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占7%,其他占3%),学业综合成绩及纳入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各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497日下午14,学业综合成绩按标准分换算成百分制。即:综合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90%+综合素质测评×10%其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构成:科研成果35分,学科竞赛35分,志愿者服务10分,参军入伍服兵役10分,国际组织实习10分。综合测评成绩的各项组成部分说明见表2

2 综合测评成绩组成说明

序号

项目

权重

负责单位

备注

1

学业综合成绩

90%

教学办

以教务处认定结果为准

2

综合素质测评

科研成果

3.5%

学工办

专家审核小组审核

3

学科竞赛

3.5%

学工办

专家审核小组审核

4

志愿者服务

1%

学工办

以团委统计数据为准

5

参军入伍服兵役

1%

学工办

以学生工作部(处)公示为准

6

国际组织实习

1%

学工办

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列表(实时更新)》

说明:各项指标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标准;按有关规则无法认定分值的,由专家审核小组集体讨论确定。


各项指标计算方法和评分标准说明如下:

1.学业综合成绩

学业综合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90%

2.科研成果

1)条件。在校期间,在福州大学“顶级期刊”和“一类核心期刊”目录上发表学术论文(目录见附件7),要求作者署名单位为福州大学的已正式发表(包括在线发表)的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且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50%。以下三种署名情形可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①学生为独立作者;②学生为第一作者;③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对于第三种情形,指导老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做的实际贡献。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2)评分标准。一篇论文认定10分,最高认定不超过35分。

3.学科竞赛

参照《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在校生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资格认定办法》(经管教201812)号)(附件6)的文件精神执行,符合文件精神的学科竞赛奖项一项认定10分,最高认定不超过35分。

4.志愿者服务

国家级志愿者服务1项认定10分,省级志愿者服务1项认定5分,最高认定不超过10分;志愿汇累计时长100小时认定10分,志愿汇累计时长50小时认定5分,最高认定不超过10分,志愿者服务总分10分。

5.参军入伍服兵役

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认定10分;无此经历,认定0分。

6.国际组织实习

有国际组织实习经历,认定10分;无此经历,认定0分。


五、“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的推荐条件和考核办法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生工作要求,详见《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一)推荐条件

参照《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福大招考〔20225号)(附件1)和《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在校生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资格认定办法》(经管教201812)号)(附件6)的文件要求。

(二)考核办法

1.学生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经管中楼教学办202办公室,并由学生本人通知同意提交推荐信的3名本校本专业正教授(推荐教授不为审核小组成员)至经管中楼教学办202办公室当面提交推荐信并签名。

2.资格审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学院从严把握。该基本条件的具体解释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负责。

3.公开答辩与公示。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专家组根据学生的创新能力、学术专长、培养潜质等综合素质,经过讨论,以记名方式投票,当场确定推荐人选。审核鉴定意见要明确并经专家审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存档。通过答辩的“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将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推荐人选占用本专业名额,按照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序。

“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推荐人选综合测评成绩如果出现相同排名时,相同排名的申请人按照教务处教学管理系统的学分绩点成绩进行排序;如果仍有相同排名,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审定。综合测评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到小数点后四位数。

(三)三项科研竞赛说明

1.根据学校文件通知精神(福大招考〔20243号),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得全国奖项项目的成员名单中排名前三(项目成员排序以最终获奖证书为准),且学业综合成绩排名符合表3所示条件的本科生,可被认定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免答辩资格审查,但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由专家审核小组和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推荐。

3 获奖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要求

赛事名称/获奖等次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特等奖/金奖

35%

35%

25%

一等奖/银奖

25%

25%

20%

二等奖/铜奖

20%

20%



2.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若排位已在学院推荐指标范围内,则不再预留指标。


六、推荐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请于2024911日(星期三)上午12:00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福州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相应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等奖项证明材料及成绩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材料包括:

1)《福州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

2)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志愿者服务、参军入伍服兵役、国际组织实习等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各1份,本人签字确认;并提供汇总表一份。

3)本科成绩单1份(统一由教务自助打印机上打印出,打印地点:图书馆/注册中心),同时提交一份该成绩单电子版(命名:身份证号_姓名.pdf)。注:《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将根据各专业的申请学生和考核人数按本专业同年级学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

(二)确定拟推免名单

913日,学院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出综合排名,并结合本学院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情况,择优确定拟推免名单。如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数超出学校下达的名额,学院将作为候补对象上报,并以学院为单位注明候补顺序。

说明:各专业根据本专业具有推免申请资格学生名单,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出综合排名,综合测评成绩如果出现相同排名时,相同排名的申请人按照教务处教学管理系统的学分绩点成绩进行排序;如果仍有相同排名,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排名。最后,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确定拟推免名单。

(三)公示

918日,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时间安排

(一)2024911日上午12:00之前,学生提交《福州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学工办。申请材料包括:

1.《福州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

2.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志愿者服务、参军入伍服兵役、国际组织实习等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各1份,本人签字确认;并提供汇总表一份。

3.本科成绩单1份(统一由教务自助打印机上打印出,打印地点:图书馆/注册中心),同时提交一份该成绩单电子版(命名:身份证号_姓名.pdf)。

(二)911日下午16:00点前,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的学生提交3名教授的签名。地点:经管中楼教学办202办公室。

(三)912日上午12:00前,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学生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鉴定。

(四)912日下午16:00前,组织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的学生公开答辩。(学生需带上身份证及相关材料)

(五)918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综合测评成绩及拟推免名单,并于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注意事项

(一)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生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福大招考〔20225号)、《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福大招考〔20243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已公布在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官网。


九、申诉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给予答复(3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申诉电话:0591-22866051  孙老师

0591-22866732 李老师

学院申诉邮箱:lgp68@163.com 李老师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99



附件1: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

附件2: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

     附件3:福州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4: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5: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情况说明表

 附件6: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在校生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资格认定办法

附件7:福州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21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