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福大招考[2022]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一、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应明
成员:李玲、王三强、高银燕、梁红艳、严佳佳、李广培
(二)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王应明
成员:许萍、叶先宝、蔡乌赶、黄建华、李广培、田丽君
二、推荐免试生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创新潜能和专业能力倾向。纳入学业综合成绩计算的课程中不得有应修但未获得学分的课程,且成绩排名和应修课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学业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含)35%,不得有补考或重修的课程;学业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含)20%,允许有1门补考或重修的课程。
(四)应具有较高的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要求不低于81分(文科类专业)、76分(理工类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合格分数线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80分及以上,也可视为英语考试成绩符合推免生要求。
(五)按照国家文件精神,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上述业务条件限制,不拘一格加以选拔,推荐程序详见工作程序第(四)条。
三、名额分配
专业名称 |
2024推免计划 |
合计 |
行政管理+则徐人才实验班 |
5 |
73 |
公共事业管理+则徐人才实验班 |
1 |
数理金融实验班 |
10 |
经济学 |
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 |
财政学 |
3 |
金融学 |
8 |
物流工程 |
3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9(含1个奖励名额) |
工商管理 |
3 |
市场营销 |
2 |
会计学+ ACCA方向 |
9 |
财务管理+ ACCA方向 |
4 |
电子商务 |
3 |
物流管理 |
3 |
工业工程 |
3 |
备注:学校给我院分配了1个奖励名额,由学院自主二次分配,经学院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将该奖励名额分配给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理由如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2023年推免人数及推免本校率最高。
四、工作程序
(一)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所有本科专业的推荐比例均为推免名额的1:1.2。各专业根据推免生名额和推荐比例确定具有申请推免资格学生人数(按四舍五入确定),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是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具有推免申请资格学生名单根据各专业同年级学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
(二)符合推免申请资格的学生须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支撑材料,学院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按学院制定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赋分方法计算相应分数。符合推免生申请资格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表和相应材料,未及时递交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
(三)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组成,其中学业综合成绩占比90%,综合素质测评占比10%(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占7%,其他占3%),学业综合成绩及纳入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各项目的截止时间为9月15日下午17时,学业综合成绩按标准分换算成百分制。即:综合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90%+综合素质测评×10%。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构成:参军入伍服兵役10分,国际组织实习10分,科研潜力35分,学科竞赛35分,志愿者服务10分。
其中,科研潜力及学科竞赛认定方法参照《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在校生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资格认定办法》(经管教2018(12)号)(附件5)的文件精神执行。具体评分标准为:(1)科研潜力:符合文件精神的一篇论文认定10分,最高认定不超过35分;(2)学科竞赛,符合文件精神的竞赛奖项一项认定10分,最高认定不超过35分。学生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志愿者服务认定方法:国家级志愿者服务1项认定10分,省级志愿者服务1项认定5分,最高认定不超过10分。志愿汇累计时长100小时认定10分,志愿汇累计时长50小时认定5分,最高认定不超过10分,志愿者服务总分10分。学生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生工作要求,详见《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参加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若排位已在学院推荐指标范围内,则不再预留指标。我院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认定和考核说明如下:
1.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各推荐单位要从严把握。
2.符合《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在校生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资格认定办法》(经管教2018(12)号)(附件5)的学生,将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经管中楼教学办202办公室,并由学生本人通知同意提交推荐信的三位本校本专业正教授到经管中楼教学办202办公室当面提交推荐信并签名,签名过程须录像。
3.我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认为确属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学院范围内公示相关材料,并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将在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生名单须与正选或候补学生统一排序公示和上报。推荐程序要点如下:
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学生凭本校本专业三位正教授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推荐教授不为审核小组成员)→专家审核小组做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由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学院组织全程录音录像的公开答辩→答辩结果及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上公示→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荐意见上报学校→校推免领导小组审议→教育部推免系统和校网站上公示后上报名单。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4.参加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获得全国金、银、铜奖项目的成员名单中排名前三(项目成员排序以最终获奖证书为准),且学业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分别排名前35%(金奖)、前25%(银奖)、前20%(铜奖)的本科生,可被认定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免答辩资格审查,但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由专家审核小组和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推荐。
(五)学院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出综合排名,并结合本学院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情况,择优确定拟推免名单。如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数确实超出下达的名额,学院可作为候补对象上报,并以学院为单位按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注明候补顺序。
五、时间安排
1.2023年9月19日下午15:00前,符合推免生申请资格的学生递交申请表和相应材料到辅导员处。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收任何材料,未及时递交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2023年9月20日 10:00前,辅导员须将学生提交的材料审核后提交至教学办(经管中楼202)。
2.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要求在2023年9月19日15:00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学生本人通知同意提交推荐信的本校本专业三位正教授到经管中楼教学办202提交推荐信并签名(签名过程须在经管中楼教学办202录像)。
3.2023年9月20日,学院在院内网站公示推免生初选名单、相关材料。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2023年9月26日前,学校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
5.2023年9月27日前,学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传推免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六、注意事项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生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已公布在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官网。
七、申诉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纪委反映
学院申诉电话:0591-22866051 孙老师
0591-22866733 18020881230 李老师
0591-22866769 13850100182 高老师
学院申诉邮箱:lgp68@163.com 李老师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9月19日
附件1:关于印发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
附件2: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书
附件3: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4: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情况说明表
附件5: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在校生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资格认定办法
附件6:福州大学“顶级期刊”“一类核心期刊”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