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各专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推荐工作组织
1. 推免遴选工作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
组 长:王应明
成 员:李玲、王三强、罗涛、陈可嘉、严佳佳、李广培
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工作小组:
组 长:陈可嘉
副组长:王三强
成 员:严佳佳、王志玮、叶勇、王海燕、刘琨、龙厚印、梁红艳、庄倩玮、虞佳静、何心玥
推免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名单
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王应明
成 员:许萍,高明,叶先宝,陈雅兰,周小亮,叶阿忠
二、原则要求
1. 2023年推免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防止推免工作产生应试倾向,同时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对非英语专业的校内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要求: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合格分数线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80分以上(含480分),也可视为英语考试成绩符合推免生要求。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三、考核工作
1. 推荐工作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擅自开展未经批准的推免项目,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不得擅自降低推免选拔标准。
各专业的推荐比例一般为推免名额的1:1.2(按四舍五入确定),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推荐名单根据各专业的学生申请和推荐人数按本专业同年级学分绩点的从高到低顺序确定。
2.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推荐工作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到各专业辅导员处,由辅导员负责进行审核签名。
3. 按照《实施办法》计算综合测评成绩,排出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推免生的初选名单。推荐工作要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如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数确实超出下达的名额,学院可作为候补对象上报,并注明候补顺序。
总成绩构成的情况是:学业综合成绩占比90%,综合素质测评占比10%。其中,综合素质能力分为:参军入伍服兵役1分,国际组织实习1分,科研潜力3.5分,学科竞赛3.5分,志愿者服务1分。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90%+综合素质测评*10%。
科研潜力及学科竞赛认定方法参照《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在校生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资格认定办法》(经管教[2018]12号)的文件精神执行。具体评分标准为:(1)科研潜力:符合文件精神的一篇论文认定1分,最高认定不超过3.5分;(2)学科竞赛,符合文件精神的竞赛奖项一项认定1分,最高认定不超过3.5分。学生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志愿者服务认定方法:国家级志愿者服务1项认定1分,省级志愿者服务1项认定0.5分,最高认定不超过1分。志愿者服务总分1分。学生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认定和考核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生审核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各推荐单位要从严把握。
符合《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在校生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资格认定办法》(经管教2018(12)号,见附件)的学生将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经管中楼教学办202办公室,并由学生本人通知同意提交推荐信的三位本校本专业正教授到经管中楼教学办202办公室当面提交推荐信并签名,签名过程须录像。
我院将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认为确属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学院范围内公示相关材料,并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将在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生名单须与正选或候补学生统一排序公示和上报。推荐程序要点如下:
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学生凭本校本专业三位正教授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推荐教授不为审核小组成员)→专家审核小组做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由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学院组织全程录音录像的公开答辩→答辩结果及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上公示→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荐意见上报学校→校推免领导小组审议→教育部推免系统和校网站上公示后上报名单。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参加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获得全国金、银、铜奖项目的成员名单中排名前三(项目成员排序以最终获奖证书为准),且学业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分别排名前35%(金奖)、前25%(银奖)、前20%(铜奖)的本科生(数理综合班、嘉锡化学创新人才实验班比例相应调整),可被认定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免答辩资格审查,但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由专家审核小组和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推荐。
5. 若学生提交材料存在材料造假(包括伪造签名)等情况均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报名时间
1. 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4日下午15:30(学生材料交至相关辅导员处),2022年9月14日 16:30前辅导员须将学生提交的材料审核后提交教学办(经管中楼202)。
注: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需要9月14日下午15: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学生本人通知同意提交推荐信的本校本专业三位正教授到经管中楼教学办202提交推荐信并签名(签名过程须在经管中楼教学办202录像).
2. 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接受补报名及相关材料。
五、学生如对推免结果有异议,请联系:
学院申诉电话:0591-22866051 孙老师
0591-22866733 18020881230李老师
18960870288罗老师
申诉邮箱:lgp68@163.com 李老师
rsc14@fzu.edu.cn 罗老师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9月13日
附件一: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2023年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四: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情况说明表
附件六:关于印发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
附件七:福州大学“顶级期刊”“一类核心期刊”目录
附件八: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在校生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资格认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