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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6年学生学术贡献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30浏览次数:


经管办字〔2026〕7号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6年学生学术贡献奖励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参与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提升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推进和服务我院一流学科建设,现启动2024-2026年学生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学术贡献奖励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水平论文申请范围

此次奖励的高水平学术论文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4年11月1日-2026年8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的期刊论文;

2.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3.论文以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或经济与管理学院相关研究机构为第一署名单位;

4.论文发表在非开源期刊上并与学科领域相关,对促进我院学科发展有较大贡献。

二、高水平学术论文成果认定标准

以《福州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21年(试行)》(福大人〔2021〕59号)、《福州大学文科核心学术期刊认定补充规定》(福大人〔2025〕14号)及《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级办法(2026)(试行)》为准。 

三、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1.申请人(含往届生)填写附件1申请表,银行账户信息请尽量填写在校期间由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卡账号;

2.申请人(含往届生)于2026年10月15日24:00前填写附件2在线文档;

3.提交附件1申请表与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文章所在目录页及正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含往届生)于10月13日-15日 8:30-11:30&14:00-17:00将纸质申请材料交至经管中楼203学工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林  电话:13635297651

4.院研究生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联系人:慕老师 电话:0591-22866652

5.论文奖励标准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论文产生的学术贡献以及最后符合条件的论文总量确定,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6.学院对奖励结果进行公示。

四、其他

在申报、审核和奖励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撤销其获奖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1:申请表(含填写示范)

附件2:2024-2026年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贡献奖励登记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TXdGYWZwT0tscnBs

附件3:《福州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21年(试行)》(福大人〔2021〕59号).pdf

附件4:《福州大学文科核心学术期刊认定补充规定》(福大人〔2025〕14号).pdf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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