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师德师风,传承尊师重教传统,福建赢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赢宸红旗奖教金”。为做好2025年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赢宸红旗奖教金”(以下简称“红旗奖教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1.奖励对象:到岗工作一年以上的全院教职工个人均可参加评选活动,今年奖励30名。
2.奖励标准:每人奖励3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2.热爱学院,以学院的大局为重,为学院的建设发展不遗余力,无私奉献;
3.热爱学生,品行端正,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勤奋,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成绩出彩,事迹感人。
三、评选办法
1、民主推荐提名人选。按照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可由各系、支部和办公室或个人进行民主推荐、自荐或组织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各系和系支部总计推荐2人,办公室择优推荐,直接上报院党委办公室。
2、确定候选人名单。院党委组织评审小组按照“好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对上报的提名人选进行初审、评议,确定初步候选人名单,并上报院党委确定。
3、公示。入围名单经院党政联席会确定后,在学院网站上和院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如果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由院党委正式下文。
4、表彰。对正式获评2025年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红旗奖教金”的教职员工,院党委将适时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各系、支部和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发动好推荐和评选工作。推荐工作中,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类型的人员。
(二)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典型性和时代性。各系、支部和办公室在推荐人选时,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
(三)各系、支部和办公室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在全院掀起弘扬师德、塑造师魂,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热潮,推动我院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其他事项
请各系、支部和办公室汇总以下材料,纸质版材料于2026年5月5日前报院党委办公室颜丽娟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755837077@qq.cpm。
1、《红旗奖教金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二份。
2、《“红旗奖教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3、被推荐人学习、工作或生活照片(电子版),注明姓名、学历、职称、职务。
联系人:颜丽娟,联系电话:22866400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红旗奖教金”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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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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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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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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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事迹600-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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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本职工作完成情况及获奖情况) |
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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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审批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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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红旗奖教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