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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面向校内选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6-17
  • 发布人: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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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大人﹝2019﹞93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现决定在校内选聘一批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背景且有志于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工作的教职工充实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

2.能够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做到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自律要严、人格要正,能够担负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3.选聘人员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学位;(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业背景且硕士学位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具有硕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选拔程序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福州大学校内应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请表》(见附件)后,连同以下材料(需装订成册)于2019年6月21日前交至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行政北楼东221办公室(联系人:杜领军、严冬,联系电话:22865282),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1027552951@qq.com。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近五年来主持的研究项目(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3)近五年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情况。

2.资格审查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会同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3.考核

由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对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教学科研能力考核,择优提出初步人选。

4.聘用

考核通过人员报学校审批,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双肩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聘期三年,聘期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有关要求及待遇

(一)工作量要求

1.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双肩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年基本工作量为32学时。

(二)待遇

1.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待遇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双肩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待遇

(1)完成基本工作量的,发放思政课教师专项补贴1000元/月。

(2)超过基本工作量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核发超业绩奖励。

附件:福州大学校内应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请表upload/file/2019615133321900.doc

                                   福州大学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