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级各类研究生导师承诺书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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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院、各学位点: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请有指导2023级研究生的导师签署承诺书,方法如下:
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导师角色进入【学生管理】--【所带学生】界面;
点击【打印承诺书】按键后打印一式两份,签名后于10月17日之前交学院研究生办(旗山校区院办中楼201室)或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怡山校区MBA大楼202室)。
学院收齐承诺书后,按附件中导师名单的顺序整理,一份学院保存,另一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附:2023级各类研究生导师名单(按姓名排序)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