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要求
- 发布日期: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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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我院“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要求。
一、 专业基础要求
(一)不限专业,要求考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良好,且已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较好,具有较好的培养潜能;
(二)本学院不招收仅有单证的硕士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
二、学术能力要求
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须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或录用)北大核心期刊、CSSCI、SCI、CSCD或者EI收录的期刊论文1篇(共同一作,申请者须排名第一);
(二)作为完成人之一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国家级排名前4名,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3名、二等奖排名前2名、三等奖排名第1名)。
三、考核方式
1、专业笔试(占总成绩比重50%)
(1)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运筹学
(2)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管理经济学
(3)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经济学综合
2、综合面试(占总成绩比重30%)
3、学术能力(占总成绩比重20%)
(1)学术论文发表(或录用)时属于一类期刊收录15分/篇;属于卓越期刊收录20分/篇,其他期刊收录10分/篇;
(2)作为完成人之一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排名第1名)10分/项;获得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2名)15分/项;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及以上20分/项。
注:一类核心期刊论文、卓越期刊论文认定按照《福州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21年版(试行)》;学术能力计入成绩最高不超过20分。
四、其它未尽事宜以《福州大学2025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附件:
1.2025年“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注意事项
2.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考试专业课课程(考试)大纲: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管理经济学
3.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考试专业课课程(考试)大纲: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运筹学
4.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考试专业课课程(考试)大纲: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经济学综合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