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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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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福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工作办法》、《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结合学院博士点具体情况,制定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考生

事项

地点

5月15日09:30-11:30

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的考生

复试报到

旗山校区

经管中楼201

5月15日14:00-17:00

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的考生

笔试

旗山校区

文科楼文2-205

5月16日08:30开始

5月16日14:00开始

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的考生

面试

旗山校区

英语能力:经管北楼314

综合测试:经管北楼104

5月16日09:30-11:30

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考生

复试报到

旗山校区

经管中楼201

5月16日14:00-17:00

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考生

笔试

注:可携带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

旗山校区

文科楼文2-205

5月17日08:30开始

5月17日14:00开始

5月18日08:30开始

5月18日14:00开始

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考生

面试

旗山校区

经管中楼402

二、复试内容和形式

(一)复试内容

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测试考核均按百分制进行。

1、“硕博连读”考生

复试阶段

考核内容

主考

笔试

专业知识

一级学科统一命题

面试

英语能力:英语自我介绍和一道题

一级学科统一命题

综合能力:

综合测试:(1)一道基础题和一道专业题;(2)科研计划书报告(考查学术科研能力、理论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心理素质)。

基础题由一级学科统一命题;专业题由博士生导师命题

2、“申请-考核”制考生

复试阶段

考核内容

主考

笔试

专业知识

一级学科统一命题

面试

英语能力:英语自我介绍和一道题

一级学科统一命题

综合能力:

1、综合测试:(1)一道基础题和一道专业题;(2)科研计划书报告(考查学术科研能力、理论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心理素质)。

2、学术论文。

基础题由一级学科统一命题;专业题由博士生导师命题

(二)具体形式

1、专业知识笔试时间180分钟,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考生考核《运筹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考生考核《管理经济学》;

2、面试整体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科研计划书报告以PPT形式,汇报不超过10分钟),考核小组对每位考生的面试作答情况进行记录,并现场评分。面试全过程全景录音录像;

3、考生于5月14日17:00前将科研计划书报告PPT发至邮箱erica202008@126.com,附件和邮件主题均统一命名为:2021博士生复试-报考专业-姓名。

(三)复试成绩

1、成绩构成

(1)“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总成绩(百分制)=专业知识笔试成绩*0.42+英语能力面试成绩*0.05+综合测试面试成绩*0.53。

(2)“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总成绩(百分制)=专业知识笔试成绩*0.32+英语能力面试成绩*0.05+综合测试面试成绩*0.43+学术论文成绩。

2、面试成绩计算办法

英语能力、综合测试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3、“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论文评分标准将根据考生已提交的材料并参照《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要求》执行。论文还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①论文发表(录用)时间截止至2021年3月30日。

②作者要求

国内期刊:考生为第一作者,或者本人导师第一作者、考生第二作者;国际期刊:考生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或者本人导师第一作者、考生第二作者。

4、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指标分配、导师名额分配、复试比例与录取优先次序

(一)指标分配

我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共计27人(不含少干计划与科研经费博士计划),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分配招生数20人,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分配招生数7人。

(二)导师名额分配

学院按照《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数量管理规定》(福大研〔2018〕18号),在导师的招生指标内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名额。各学科招生计划指标在未使用完成的情况下允许动态调整。

(三)复试比例

各学科考生的复试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3。

(四)拟录取原则

将按导师招生指标和考生报考情况,结合各学科考生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及候补名单;若复试总成绩相同,则参考考生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两个学科都有考生报考的导师,在其本人招生指标范围内按报考该导师考生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拟录取。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在复试合格后由学院统一向研究生院申请使用该专项计划。

四、相关事项

(一)复试报到

1、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现场核验: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研究生应持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通过在线验证打印此备案表或验证报告,无法在线验证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提交由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审表。已提交过政审表且符合要求的可不再重复提交。

3、福州大学博士考生资格审查表。

4、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5、复试费用缴费成功截图的打印件。

6、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提供复试前14天行程信息及出示健康二维码。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考生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在考试开考前20分钟开始进场参加考试,进入考场须佩戴口罩,并主动接受监考员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携带物品检查等。考试违禁物品应当统一放在考场内指定的地点。

(2)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必需用品(如黑色或蓝色字迹签字笔、铅笔、小刀、橡皮、绘图仪器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3)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纸(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4)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5)终考前15分钟内,考生不得上卫生间。考试过程的其他时间段,考生若要求上卫生间,每次只能允许一名考生前往,并由一名监考员陪同。

(6)考生如遇试卷、答题纸(卡)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印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监考员不得作任何解释。

(7)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监考员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时,应当立即制止,并做好取证工作。如考生影响考场秩序,可终止其考试,并带离考场处理。

2、面试

考生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考场外听从考核小组秘书安排,而后返回候考区域候考,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依次进入考场,其他考生一律在候考区域等候不得随意走动,手机等与面试无关用品不得带入面试现场,需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机后统一上交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后找工作人员取回并尽快离开考场和候考区域。

面试前需携带以下材料交各考核小组秘书:

(1)身份证原件(原件核验后返还);

(2)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面试个人材料表。

   (三)复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闽价费〔2015〕267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须网上缴纳130元复试费。网上自助缴费流程:①登录福州大学计财处网站,选择“网上收费”(或输入网址http://tyzf.fzu.edu.cn);②本校学生用学号登录,校外人员选择新用户注册,填写注册信息设置密码,注册后返回用身份证号登录缴费系统;③新用户注册步骤,在缴费首页选择右上角的“报名系统”,选择“博士复试费”,点击报名后,选择“注册”进行用户注册;④确认缴费信息并支付成功——复试报到时提供缴费成功截图的打印件。

五、体检安排

(一)相关要求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以邮寄方式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提供体检表、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含二级甲等)的医院或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楼201办公室(只接收EMS)快递封面上需注明“2021年博士研究生”字样。

邮编:350108电话:0591-22866652联系人:刘老师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采取提交现实表现政审表的方式。《政审表》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

(二)注意事项: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委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党委出具,其他由档案寄挂的人才市场、乡镇或街道的党委出具,负责人签名必须手签,年月日必须填写完整,具体政审内容一般应超过填写区域的一半,要对多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描述,内容中必须陈述是否出现过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表中的“考生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填就读学校和学院,在职人员填工作单位,其他情况填人才市场或者户口所在的家庭地址。

七、复试结果

复试结束后考生请及时登录我院官网“招生信息-全日制研究生”专栏查看复试结果。

八、人事档案调档

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生专项招生计划外,我校2021年招生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考生人事档案必须作为学生档案转入我校,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立即启动调档工作,考生原则上须于6月9日前转出人事档案至我院,并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其他

所有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诚信参考,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本方案由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1-22866652(全日制研究生)刘老师

申诉渠道:电话:18020881230,邮箱:lgp68@163.com李老师

附件:

12021年博士生复试考生名单

2、福州大学博士考生资格审查表

3、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4、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政审表

5、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面试个人材料

6、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更改报考导师申请表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