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学(2019)21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正式启用“福建助学”app的通知》(闽教办学(2018)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州大学(2019)33号)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拟同意黄永凤等397名同学的申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9日-23日,如有问题请联系张老师,电话:0591228664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