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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12-05
  • 发布人: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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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7年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8〕121号)的文件通知,以及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为了更好指导我院2019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李玲

副组长:周强

 员:林炳华 张华 尹作县 王丽丽 陈真华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7年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8121号)的规定选拔。

二、选拔程序

1.宣传发动:各班级及时传达选调工作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2.组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05日24:00,请学院毕业生辅导员确保有意向的学生都能及时报名。学生登陆福建人才联合网首页“福建省2019年选调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xds.fjrclh.com/)填表报名。学生应如实填写《福建省2019年选调生申请表》,同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并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资格初审:

11月20日-12月06日24点之前,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登陆报名管理系统后台,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名单。

12月07日-12月12日,由学院党委组织考核,考核细则如下:

考察对象的总成绩由学习成绩、日常表现、面试成绩等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20%,日常表现占40%,面试成绩占40%。

1)学习成绩

本科生以大学前六个学期的学习成绩绩点在本专业的排名作为评分依据。研究生以研究生阶段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分在本专业所有同学中的排名作为评分依据。按照以下评分标准给予相应的分数:

排名

前20%

20%-40%

40%-60%

60%-80%

80%-100%

得分

19-20

18-19

17-18

16-17

14-15

具体算法

20-排名百分比/20%

19-(排名百分比-20%)/20%

18-(排名百分比-40%)/20%

17-(排名百分比-60%)/20%

15-(排名百分比-80%)/20%

(注:计算结果请保留4位小数点;如果某同学绩点排名为80.0000%,则就高给分。)

2)日常表现

辅导员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情况给予评分,参考日常表现和历年德育测评成绩,评分标准分为三个档次:40—38分、38—35分、35—33分,三个档次人数分布要体现“中间大两头小”的比例。

3)面试成绩

面试重点考察学生对基层工作的认识、深入基层工作的决心和坚定信念以及具备基层工作的能力素质。考察组成员根据学生面试情况分别独立给出分数,取平均分数为学生的面试成绩。

考核结束后,学院对符合条件的报考学生进行分学历、分地区、分类别排名,并在学院公示3天(公示电话:0591-22866452)

4.考试资格审查:12月20日前,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部(处)进行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按选调计划数1:10比例和男女合适比例、本硕合适比例初步推荐考试人选。学校于12月20日将初步推荐考试人选上报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复核,确定拟推荐人选。

5.考试资格公示:学校通过福建人才联合网站、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宣传栏,对经省委组织部复核通过拟推荐考试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全体师生可以致电学生工作部(处)(0591-22866662),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适宜选调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

6.考试费用:推荐考试人选(含博士研究生)在公示之后,须在2019年1月10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100元。推荐考试人选中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应届毕业生,个人在报名时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参加笔试后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前往主考室办理报名费退还手续

7.发放准考证:由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统一打印准考证,于2019年1月17日前发给各相关学院,转交相关学生

8.笔试:2019年01月20日下午,在我校旗山校区公共教学楼进行统一笔试,选调生资格考试,本科生、硕士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时间为下午2:00-5:10,博士考试科目为《申论》,时间为下午2:00-5:10    

三、工作要求

格按照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7年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8121号)的规定选拔。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应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资格审查、推荐和考察工作,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党纪、政纪责任。选拔工作的全过程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调生报名期间,各学院如有疑问可联系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政策问题咨询0591-22866665、技术问题咨询0591-22866662

 

中共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