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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补充办法

发布日期:2025-09-20浏览次数:

根据福大学〔202542号《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以下简称《通知》),在严格按照学校评选文件有关规定范围内,结合学院实际,经过学院充分讨论、酝酿,形成我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补充办法:

一、评审标准

(一)关于学制的补充说明。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5年(2023级起为4年),硕士研究生为3年。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学术论文类别严格按照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21年版(试行)的通知》(福大人〔2021〕59号)、《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文科核心学术期刊认定补充规定的通知》(福大人202514号)。

)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

1、为鼓励发表高水平质量的论文,具有学校认定的国内或国际权威期刊或学院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中奖励的期刊论文者优先。

2、获得各级各类校级以上学科竞赛及校级以上专业创新创业竞赛(排名前3)者优先。

3、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4、在同时具备以上优先条件的情况下,按发表学术论文、学科竞赛及专业创新创业竞赛、校级以上荣誉的顺序择优推荐。

)严格按照《通知》文件第第九条第十款,申报国奖的成果证明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二、评审程序

(一)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年级辅导员严格按照学校《通知》文件和学院《补充办法》文件要求对学生的报名资格和成果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复核。

(二)成果证明材料具体要求:

见刊文章需提供:见刊文章所在页面(全文)复印件,于显眼处手写写明刊号(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已录用未见刊的文章需提交以下材料:

A.录用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盖录用期刊或期刊主办单位公章)或录用通知电子邮件。以上材料需本人、年级辅导员、学院指定老师手写签名,论文中出现导师名字的同时需要导师签名,最后加盖公章。

B.提交论文清样等辅助证明材料(打印后个人在首页手写签名,论文中出现导师名字的同时需要导师在论文首页签名)。

C.承诺书(确保论文发表的真实性,一经查实有虚假信息的,即刻取消其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且在读期间不得再次申请)。外文需提供检索证明,若暂未被检索需提供录用通知原件,导师签字。

(三)经评审工作小组资格审核通过,所有符合差额答辩条件的研究生需要逐一进行现场答辩。

(四)答辩以PPT形式,申请者在3分钟之内(超过时间自然结束)对自身科研等优势进行展示。

(五)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者条件及答辩情况,分别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最低分,按平均成绩高低产生推荐人选。

(六)评审委员会在评选时遵循避嫌原则,评审委员同时作为参评学生导师的,不参与评选打分。

(七)申请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三、时间安排

917中午11点前,学生报名提交材料至各年级审核小组,各年级审核小组完成对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

9月17日-25日期间,学院将组织完成对申报材料审查、复核与资格审查工作,确定答辩次序并进行答辩工作。

请同学们提前准备答辩PPT,3分钟,主要内容为论文成果、科研优势等。

四、具体提交材料

1.电子版材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

2.纸质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1式2份(A4双面打印)。

2)《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成果审核表》,原件1式1份。

3)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1式1份。(所有写在表格里的论文一定要有证明材料且材料上的日期为202591711:00前,奖项要有证书或公示截图)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记录表》,原件1式1份。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博士/硕士)》,原件1式1份。

若有论文未见刊的同学还需上交本补充办法第二条“评审程序”中规定的相关材料

本补充办法如果与福州大学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文件规定不一致,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注意事项:

1.所有表格填写请严格参照模板及本文件认真填写。

2.国奖材料遵循不退、不换、不增补的原则,即经过学院审核通过的材料不进行任何的退换和增补。

3.所有材料按顺序摆放,每个人的材料全部在右下角用铅笔标好页码,共有几人申请,每人有几份材料,每人的材料页数都清楚地做表格来记录。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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