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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和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9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现启动2025年硕导资格(包括任职资格和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按二级学科认定学术型硕士生导师任职/招生资格,系统提交申请时,请选择相应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具体可对照《福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569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申请,打印《福州大学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导任职/招生资格申请表》,同时手写签字,并附相关材料(详见《经管学院关于2025年硕导遴选的注意事项》第三点系统申请后),于610日前报送相应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办或专业学位中心。(操作方法详见《附件4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系统操作说明(2025年版)》、《附件5联合培养单位硕导资格申请系统操作补充说明》)。

3、对于招生当年已满57周岁(年龄计算截止于71日),未列入202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目录,且无法明确退休前能完整指导该届研究生的申请者,学院审议后同意其继续指导硕士生的,须提交经学术分委会主任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报告,并附上申请者本人填写的《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承诺书》(附件7)。

以下附《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和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及注意事项,请各位老师认真查阅并按时间安排完成系统申报和材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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