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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博士生出国(境)科研交流项目的事宜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8浏览次数:

根据学院资助博士生出国(境)科研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参照学校外事办的相关规定,请符合条件且申请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未获得审批的博士生提交申请院级经费资助,于9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研究生办(院办中楼201)。

备:https://oce.fzu.edu.cn/info/1042/1697.htm学生出国(境)申请材料清单及相关表格(202476日更新)

附: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一流学科经费资助博士生出国(境)科研交流项目管理办法(13号)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公派出国交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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