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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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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现公布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招生计划

本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共计25人(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与科研经费博士计划),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招生数18人,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招生数7人。

二、复试比例及对象

(一)复试比例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的复试比例均为1:2(均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二)复试对象
        1.
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通过学院审核的申请-考核制考生。
        2.
获得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的“硕博连读”考生。

  进入复试的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三、复试形式及时间安排

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复试地点为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

我院复试、拟录取等通知都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请及时关注。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一)复试内容

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测试考核均按百分制进行。

1.“硕博连读”考生

2.“申请-考核”制考生

(二)具体形式

1.专业知识笔试时间180分钟,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考生考核《运筹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的考生考核《管理经济学》。

2.面试整体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科研计划书报告以PPT形式,汇报不超过10分钟),考核小组对每位考生的面试作答情况进行记录,并现场评分。面试全过程全景录音录像。

3.考生于51417:00前将科研计划书报告PPT发至邮箱erica202008@126.com附件和邮件主题均统一命名为:2023博士生复试-报考专业-姓名。

(三)复试成绩

1.成绩构成

1)“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总成绩(百分制)=专业知识笔试成绩*0.60+英语能力面试成绩*0.05+综合测试面试成绩*0.35

2)“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总成绩(百分制)=专业知识笔试成绩*0.50+英语能力面试成绩*0.05+综合测试面试成绩*0.25+学术能力成绩。

“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能力成绩将根据考生已提交的材料,参照《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要求》进行评分。

2.面试成绩计算办法

英语能力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分数取平均分计算。

综合测试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复试材料准备

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往届生无需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无需提供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审查补充材料(详见以下清单要求)于2023514日到经济与管理学院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补充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二)提交由人事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已提交过且符合要求的可不再重复提交。

(三)福州大学博士考生资格审查表。

(四)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面试个人材料表。

(五)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六)复试费用缴费成功截图的打印件。

六、体检

(一)相关要求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以邮寄方式提交体检报告单。本校不提供体检表、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含二级甲等)的医院或本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楼201办公室(只接收EMS)快递封面上需注明“2023年博士研究生字样。

邮编:350108电话:0591-22866652联系人:刘老师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采取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的方式。表格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

(二)注意事项: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委出具,目前为在职人员的考生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党委出具,其他由档案寄挂的人才市场、乡镇或街道的党委出具,负责人签名必须手签,年月日必须填写完整,具体政审内容一般应超过填写区域的一半,要对多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描述,内容中必须陈述是否出现过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表中的“考生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填就读学校和学院,目前为在职人员的考生填工作单位,其他情况填人才市场或者户口所在的家庭地址。

八、录取

(一)录取办法

1.结合学院各学科招生指标数和导师年度招生指标数,按照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名单。

2.按复试成绩排序时,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果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果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也相同,则根据英语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两个学科都有考生报考的博导,在该博导招生指标内按报考该博导考生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复试合格后由学院统一向校研究生院申请使用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

4.复试成绩及格但未录取的考生,以学院为单位按照上述排序原则确定候补顺序及名单。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

4.未按时提交人事档案;

5.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书(全日制定向考生);

6.国家录检未通过者。

九、人事档案

我校学术型博士招生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生专项招生计划博士招生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全日制考生人事档案必须作为学生档案转入我校,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立即启动调档工作,考生原则上须于69日前转出人事档案至我院,或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纪律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院视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到校指南

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详细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北大道2号。考生可乘坐飞机、地铁、公交等多种方式至我校,若乘飞机至福州长乐机场,可乘坐机场大巴至大学城;若乘动车至福州站,可乘坐地铁2号线至福州大学站;若乘公交车,41路、48路、55路、95路、96路、168路等多条公交车站途经我校。

(三)入校方式:考生凭身份证 + 2023年复试名单网页截图”入校。

(四)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照《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和《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十二、咨询电话和申诉渠道

(一)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91-22866652,邮箱:erica202008@126.com,地址: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申诉渠道:

申诉渠道:李老师,电话:18020881230,邮箱:lgp68@163.com,地址: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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