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原则(复试公告10)
- 发布日期: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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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剂生申请资格:
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本科就读学校或者报考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院校或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分数达到国家复试A类分数线(以国家公布的当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准)以上者,招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参见福州大学当年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拟调剂专业报考条件要求。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二、调剂生申请优先顺序:
1、第一志愿报考福州大学的相近专业。
2、外校调剂生本科就读学校和报考学校都是985高校。
3、外校调剂生本科就读学校和报考学校都是国家“211工程”大学。
4、外校调剂生本科就读学校或报考学校是985高校。
5、外校调剂生本科就读学校或报考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大学。
6、外校调剂生本科就读学校为除以上之外的其他本科高校。
同等条件下,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序。
适用对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