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全日制研究生(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补充规定
- 发布日期: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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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补充规定:
1.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研究生(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组织、评定、答疑、复议等工作,小组由5-7位评委组成,并设秘书1名。申请高等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果未进入该等级,则直接进入下一等级奖学金进行评比。若申请三等奖学金的人数少于学校所给指标,则由工作小组审核通过;若多于学校所给指标,则由工作小组给出推荐顺序。
2.对于成绩未达要求申请破格的条件:破格申请者可申请与其成绩相对应高一等级的奖学金,至少发表(录用)1篇一类或2篇二类论文,发表(录用)论文均为申请者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且论文第一署名单位是福州大学。
3.若1个专业只有1名研究生,该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相应等级申请。
4.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全日制研究生(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解释。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