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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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福建省科技厅发来的通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4〕1号,通知网址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402/t20240204_6391971.htm),请参照上述通知相关要求及“2024年度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点击附件1下载),认真做好2024年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可申报项目类别。我校可申报的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分为如下六种:面上项目(高校联合)(以下简称“高校面上项目”,指南代码:2024J0113)、创青项目(高校联合)(以下简称“高校创青项目”,指南代码:2024J0133)、优青项目(指南代码:2024J0141)、杰青项目(指南代码:2024J0151)、攻青项目(指南代码:2024J0161)、重点项目(指南代码:2024J0121)。请项目申请者务必正确选择所申报的项目类别及所对应的指南代码,选错代码将直接被科技厅取消申报资格。
2、申报条件:项目申请者只能选择上述省基金项目中的一类申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高校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申请者,不得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未结题或拟立项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STS项目及中央引导地方项目)。同期申报受理的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类型范围同上)。重点项目申请人应是未获过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滚动资助项目、重点项目立项不超过2次,未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青、优青或重点以上项目(含“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项目、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人员。优青项目申请者应未获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立项。杰青项目申请者应未获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立项;攻青项目申请者应未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以上项目(含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立项;高校创青项目申请者应该未主持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3、申报方式及限项:重点项目、优青、杰青项目每个单位限报2项(须排序上报);攻青项目虽不设指标但资助数极少(首次设立竞争激烈)且申报条件有严格限制,请注意优中选优;高校面上项目、高校创青项目各单位限项推荐(各单位高校面上项目、高校创青项目推荐数点击附件2下载,除独立建制的科研机构外,所有科研机构均归口各学院学术委员会统一推荐),学院严格按照本单位的限项数(限项数主要依据各单位近年来获省基金资助情况及相关目标教师申报人数综合考虑)推荐高校面上、高校创青、优青、杰青、攻青、重点项目(请各单位自行保存好内部项目评选和推荐材料备查),并于2024年3月6日前将本单位纸质的申报项目汇总表(点击附件3下载)经单位盖章、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报送校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156672390@qq.com。
4、申报时间:高校面上、高校创青、优青、杰青、攻青、重点项目校内网络申报时间截止均为2024年3月6日(其中优青、杰青、攻青、重点项目我处将依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项目评审,具体事宜2024年3月18日后另行通知)。因有限项要求,学院申报截至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请各申报人务必确保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上提交项目申请书并提供纸质申请书交至院科研办林老师处,以便组织院内评审。
5、项目研究起止时间统一为:2024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不得调整);高校面上(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高校创青(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优青(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杰青(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40万元)、攻青(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重点项目(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各类项目的申请人均有年龄方面的限制要求,并且对申请书的附件需要上传的文件有明确规定,请申请人特别注意!!(今年的申报指南变化非常大,请一定认真对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填报申请书)上述相关要求将作为省科技厅的形式审查要点,未按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将被形审!!!请严格参照执行。
6、其他说明:
(1)202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通过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为: 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LoginPage.do;系统操作手册请查阅附件4)进行申报和推荐,相关改版说明请查阅:http://xmgl.kjt.fujian.gov.cn/getNotifyInfo.do?id=21740650&code=20181105 。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可电话联系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电话:0591-87882011)。
(2)申请书简表中“主要学科”应按科技厅项目统一要求具体选择到最末级学科(如“解析数论”代码A010101)
(3)按科技厅通知要求,请各项目申请者做好所申请项目的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各学院、相关单位)自筹解决。
(4)申报项目若有合作单位的,应在申请书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5)申请书中验收成果提供形式(优青、杰青、攻青、重点项目)、验收量化考核指标(面上/青创项目),是立项后项目任务书的重要内容,按科技厅的通知要求,项目获批后申请书的相关验收考核指标不得降低,为确保项目获批后可以顺利结题,项目申请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量力可行,建议论文数量可以是一个范围,比如:发表高水平论文1-3篇,以免指标定得过高无法结题。项目验收提供的成果必须标注项目资助号且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具有相关性,并应在项目资助期内。
(6)项目申报单位(指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否则将不能进行本年度所有类型的项目申报。
(7)项目申请人需要在项目申请提交学院审核前先自行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内进行“查重”,“查重”不通过的项目将由系统自动退回,无法由学校提交至科技厅,因此请项目申请人务必在项目提交前先自行进行查重,以免影响项目申报。
(8)校科技处联系人:
周欣荣 22865085 156672390@qq.com
李 朝 22865525 1294680224@qq.com
(9)学院联系人:林威 22866400 161845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