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天津大学-福州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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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天津大学与福州大学对口合作协议,加强两校学术科研交流,现启动2023年天津大学-福州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围绕福建省科技创新的需求,基金重点支持化学、化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建筑、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海洋科学等学科项目。
每个联合项目10万元(福州大学资助5万,天津大学资助5万元),共10个项目。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为学校在岗教职员工,申请人应形成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相对合理的研究团队。
2.申请人提出的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和较好的工作基础。
3. 2023年双方应联合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或各级各类产学研项目1项。
4.2023年度天津大学将天大-福大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纳入“攀登计划”类项目,天津大学要求参与此类项目的天大方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男性申请人申请当年应未满35周岁,女性申请人申请当年应未满38周岁,具有高级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天津大学申请人要于申请截止前在科技系统提交合作项目申请书,原则上每年至多只能申报1项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天津大学科研院2023年度各类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原则上仅支持1项),要按照结题通知要求在科技系统进行项目结题。
5.项目周期为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须在2023年11月15日前执行完毕)。
6. 福州大学已申请此项目且立项的老师,在办理结题手续后2年之内不再受理申请。
7. 福州大学各学院限项申报,每个学院限上报2项(请各学院排序后上报,不接受候补)。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请福州大学申请人对接天津大学教师共同完成《2023年天津大学-福州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申请书》,天津大学申请人登录天津大学科技系统(kj.tju.edu.cn),点击首页的“自主基金”图标,“老师申报管理”—“申请项目”,选择“关于申报2023年天津大学-福州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的通知”,选择“申请项目”填写项目信息并将申请书正文上传至科技系统,命名:双方申请者+所在学院+科研题目。网上提交申请书的截止日期:2023年4月14日。
2. 福州大学申请人请在2023年4月12日之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六份,学院盖章签字)和学院汇总表(需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到福州大学行政北楼东31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28777365@qq.com。
3.评审工作由福州大学科技处组织。
4.两校科技部门联系人
天津大学科研院:
联系人:孙晓鹏
电话:15822798511 022-27405745
福州大学科技处:
联系人:黄枝
电话:0591-22865525
邮箱:10287773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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