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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8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和福建社科院通知,我校2022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1.时间节点:于2022530日前,填写并提交电子版《2022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请尽量提前将该表格发到社科处联系人邮箱,以便汇总上报。于2022616日前,提交《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项目论证活页》纸质版一式15份,并同时将电子版word格式的《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和《项目论证活页》发送到社科处联系人邮箱。

2.重大项目须按照课题指南选题的原题申报,年度项目可在选题方向范围内自拟题目申报,不符合本要求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3.有省社科规划项目、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系统研究中心项目、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未完成结项的人员,不得申报2022年省研究中心项目。2022年已获得或者在研国家级、教育部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人员,不得再申报省研究中心项目。

4.结项时,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都需要提交完整的研究报告。

5.关于项目的指导思想、结项时间、结项要求、课题指南,以及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申报清单表格等,请下载附件。

6.社科处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5053,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20室,联系邮箱:401427932@qq.com

附件:申报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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