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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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1年度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申请者(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根据《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研究方向,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提出课题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
申请者应根据《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2)所列题目,提出课题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申报条件
申请者除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外,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1.申请者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近2年内由于主观原因被撤销项目或项目成果鉴定未获通过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
1.申请者应为我校专职思政课教师,实际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三、立项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由学校统一收集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
本项目全校限报6项。
四、相关要求
1、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以及我省事业发展需求,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2、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两类及以上项目。
3、需提交纸质材料:《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一份。申报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机关单位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社科处。
4、电子材料:申请书、论证活页扫描件、汇总表word版。
5、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8月23日前送至社科处,同时将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413737840@qq.com,以申请者姓名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蕙,15695916126。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2.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3.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4.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5.论证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