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要求
- 发布日期: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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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福大研【2019】28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我院“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的相关要求。
一、专业要求
学院不招收仅有单证的硕士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
二、学术要求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发表或录用一篇CSSCI、CSCD、北大核心期刊或《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的通知》规定的理工科和文科一类以上(含一类)期刊。
2、考生第一作者,或者本人导师第一作者、考生第二作者。
三、个人申请
申请人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报考导师签字同意,于规定时间内向学院递交材料进行申请,具体要求及联系地址详见我院后续的网站公告。
四、考核方式
1、专业笔试
(1)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运筹学
(2)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管理经济学
2、综合面试
3、学术能力
(1)发表或录用时属于CSSCI、CSCD或北大核心期刊:10分/篇。
(2)发表或录用时属于《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的通知》规定的理工科和文科一类期刊:15分/篇。
(3)发表或录用时属于《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的通知》规定的顶级期刊:20分/篇。
注:学术能力计入成绩最高不超过20分。
五、其它未尽事宜以《福州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附件:
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考试专业课课程(考试)大纲: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管理经济学
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考试专业课课程(考试)大纲: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运筹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