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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学部)进展、结题报告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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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通知精神,现将填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学部)进展、结题报告(需填报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的项目清单请分别查阅附件1和附件2),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进展报告

1、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要求在线撰写进展报告并于20231229日(星期五)前在线提交。逾期提交的项目将延缓下一年度拨款。

2、项目进展报告在线提交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可,无需再报送相关纸质材料。

3、进展报告撰写注意事项:

(1)“重要研究进展”部分内容至少要500字以上;“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果没有要填“无”;

(2)成果(特别是论文)一定要是当年的,不得把前几年的成果放在其中

(3)封面的直接经费,已拨入经费和已使用直接费用都要填写。

二、结题报告

1、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于202415日(星期五)前一并在线提交(提交时应确保所提交结题报告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以下简称“资金决算表”)、“决算说明书”相关内容与经过校计财处审核盖章的纸质版的“资金决算表”、“决算说明书”内容保持一致),因今年基金委正式的结题通知尚未发布且要求结题报告需要基金委系统审核后才可以打印并提交纸质材料所以纸质材料的打印及提交须等基金委正式通知发布后再做另行通知。

填报结题报告注意事宜:

(1)请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填报说明(可查阅附件3)撰写报告内容,全面反映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发表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将不在项目执行期内发表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

2、结题报告中经费决算相关注意事宜

结题报告中“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由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自行填写后(相关填写注意事宜请查阅附件4“校计财处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结题财务审核注意事项”和附件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连同“签字及审核意见表”一并打印一式三份结题报告中的资金决算表决算说明书填写完毕后就可以生成结题报告的pdf初稿,然后把上述内容打印出来,无需等结题报告的正文等相关内容都填写完整后再打印)、签字(只需在“签字及审核意见表”上签字),12262728日(上午、下午均可办理)到校计财处审核盖章(校计财处联系人:蔡老师、夏老师;计财处审核大厅(行政北楼东203)审核岗八、审核岗九;联系电话:22865293)后报送至校社科处,经校社科处盖章后项目负责人自己留存,待后续通知将纸质结题报告一起上报社科处。

社科处联系人:湛老师 22865053     学院联系人:林老师 2286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