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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2020年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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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负责人:

11月是今年省社科规划办最后一次受理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项目

12020年立项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列入2023年度清理范围,目前我校还有15个项目在清理范围内,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2020年立项的在研项目今年11月份是省社科规划办最后一次受理结项申请,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省社科规划办将予以撤项,并追回项目经费,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2020年立项的各位在研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结项申请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2、不同类型项目、不同预期成果形式结项要求各有不同,具体参见《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鉴定实施细则》(附件2)。

3、列入本年度清理范围的项目,无特殊原因的,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延期申请。

二、结项程序及材料要求:

1系统填报:项目负责人可登录福建省社会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3.10:8010/)按要求填写、提交结项申请材料。如系统审核有误需要退回修改的,需在3天内重新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1)上传系统的“项目结项审批书”可不用盖章签字。

2)上传系统的最终成果(最终成果的名称须是课题名称知网查重报告须是全文标明引文报告查重检测率须小于20%中国知网个人查重官方网址:https://cx.cnki.net

(3)非免于鉴定的项目申请结项时上传系统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简介”、“最终成果”均须作匿名处理(不能出现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姓名、所在单位等信息)。

(4)项目成果如为外文论文的均须附中文翻译稿,并附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按照外文论文+中文翻译稿+检索证明的顺序排列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系统。如外文论文被SSCI收录且以该论文申请免于鉴定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该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被EI收录的外文论文不能用于申请免于鉴定结项。

(5)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申请结项时须提供研究成果被采纳证明,采纳证明须加盖厅级单位公章(处室公章不行),并扫描上传系统

(6)最终成果字数即查重报告中的“总字符数”。最终成果字数要符合要求,省社科规划办审核时以查重报告中的总字符数为依据。

2纸质材料:(1)结项审批书1份(附件3,经费决算一栏须经校计财处审核、盖章),其中加盖财务公章的经费支出明细账放在结项审批书后装订;(2)胶装成册的结项鉴定材料1份(附件4),其中查重报告首页作为附件放在最后装订成册。免于或非免于鉴定都只需提交一份纸质材料,不用匿名处理。请务必保证纸质版材料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

3、有重要事项变更的(如成员变更、最终成果形式变更等)原则上应于项目研究周期结束前三个月登录系统填报、提交变更申请。

4、我校11月份结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1127日。

四、其他事项

12021年(含)之后立项的省社科基金项目,符合结项要求的也可于11月份提交结项申请材料。

2、校计财处(审核大厅9号岗)每周一、三、五上午办理项目结项经费决算业务。

3、系统使用问题请咨询系统左下方客服。

校社科处联系人:江老师,电话:22865051



附件1:我校2023年列入清理范围的省社科基金项目清单(11月)

附件2: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鉴定实施细则

附件3: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

附件4: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鉴定材料封面、目录、装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