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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上半年福建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补充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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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省教育厅思政处通知,本次结题工作系统操作由学校社科处来完成,无须课题负责人上系统操作,上半年拟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在2023517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结题报告书1份,其中《结题报告书》中的《四、经费决算表》须经校计财处审核盖章(项目经费属于学校或部门自筹的“经费决算表”部分不必填报);《五、审核意见》中“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意见”一栏须加盖学院或部门负责人章及单位公章。

2、电子材料:建立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含《结题报告书》电子版(word文档)、 《结题汇总表》电子版、论文等佐证材料扫描件(PDF文档),压缩打包后发送至:2772406030@qq.com

其他要求仍按我处202355日在校园网上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半年福建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