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6年度结题项目(管理科学部)结余资金使用的友情提醒
- 发布日期: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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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精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基金委)将开展对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收回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收回范围
1、2016年度结题项目是指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2016年度准予结题的项目。我校承担的项目清单(管理科学部)详见附件。
2、国家基金委收回资金范围是指截至2019年11月1日仍未使用的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应退结余资金以实际支出数为基础,不考虑应付未付、暂付款、预付款等情况(未冲销的借款不属于实际支出,作为应退结余资金)。
二、其他事宜
1、请2016年度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的实际需要,尽快处理好经费报销事宜。结余经费开支范围仅限于项目直接支出。
2、相关事宜校内联系人
(1)科研项目管理事宜
校社科处 江老师 22865051
(2)科研经费事宜
校计财处 黄锦 、黄枝 22865264、22865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