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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0-20
  • 发布人:科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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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1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下半年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请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包括2017-2018年立项的各类社科类项目),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对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社科类项目予以终止执行,不受理此类项目结题申请。

申请结题的项目,须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且所发表论文须标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项目编号:××)”字样。

申请结题者须填写《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2018年及之前立项的项目《结题报告书》中的“财务决算表”须经校计财处审核盖章(项目经费属于学校或部门自筹的“财务决算表”部分不必填报);“院所意见”一栏须签署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章及单位公章。

二、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结题采取纸质版与电子版结合方式进行,结题材料由学院收齐后于截止时间前报至社科处。

1.《2021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纸质件1份+WORD电子版),佐证材料(每个项目纸质件1份+PDF扫描版)。

2.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文件夹。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三、其他要求

请2017-2018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项目负责人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的结题工作(附件1)。此次结题工作不受理2019年以后立项的社科类项目,等待另行通知。

请要结题的老师于11月8日前将纸质结题材料报至经管中楼314办公室,电子版按要求发送至邮箱16184540@qq.com。

社科处联系人:孙蕙,22865051。

校财务处每周一、三、五上午办理结项业务。财务处联系人:黄枝,22865293。

附件: 1.2017-2018年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在研清单

2.2021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