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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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社科规划办拟于2021年10月组织对2019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本次中期检查将采取线上提交书面报告相结合的形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须于2021年10月15-24日,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在线填报【研究工作情况】和【项目中期成果信息】两个栏目,系统操作参见《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工作情况】请围绕研究计划总体执行情况(含已开展哪些工作、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能否按期完成等)、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经费使用情况(含项目总经费、已拨经费、已支出多少、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哪些方面等)等展开;填写【项目中期成果信息】时,凡是已发表或出版的成果(论文或专著)只填写唯一标注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的成果,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的成果不要填写;已发表或出版的成果未标注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的成果原则上不填写(发表在报刊上的成果除外)。
3、我校2019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清单见附件2。
4、校社科处联系人:江老师,电话:22865051。
附件1: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