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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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福建省教育厅2021年度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以研究回答新发展阶段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扎实推进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为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理论支撑。
二.选题要求
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推进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建设的意见》(闽委教思〔2017〕11号)有关要求,重点支持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人口学、宗教学、心理学等学科基础理论研究。申请者要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围绕《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研究方向,提出课题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
2.申请者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3.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研究生。
4.申请者已承担本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立项程序及材料报送
1.采取匿名评审方式,择优立项。全省拟立项100项。
2.各学院统一收集、报送《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论证活页》(见附件3)一式一份、《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至社科处,机关单位可直接将上述材料报至社科处。
五、相关要求
1.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
2.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申报材料由学院收集、汇总后统一报送。
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9月5日前报至社科处,同时将申请书与论证活页电子扫描版、汇总表word版压缩包发送至邮箱:413737840@qq.com,以申请人姓名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蕙,22865051。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2.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申请书
3.论证活页
4.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