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内通知 > 通知文件 > 科研办 > 正文

关于2021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8-10
  • 浏览次数:

根据省研究中心通知,现将2021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十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重大实践,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为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贡献福建智慧和力量。

二、本年度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公开申报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所有项目均列入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者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省研究中心重大项目拟立15项左右,年度项目拟立100项左右,具体立项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重大项目须按照课题指南的选题原题申报,年度项目可在选题方向范围内自拟题目申报。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尚有省社科规划项目和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未完成结项人员,不得申报2021年项目。2021年已获得或在研国家、教育部立项项目的人员,已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人员,不能再申报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各有关单位和高校要精心组织、认真指导,并做好申报项目的初选工作,把有优势、有特色的项目推荐上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五、2021年度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完成时间均为2023年4月(具体时间以立项通知为准),预期成果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为主,结项要求如下:(1)重大项目须于2022年3月31日前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刊发1篇理论宣传阐释文章(2000-4000字)。(2)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重大项目结项时要公开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或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不少于2篇;年度项目结项时要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或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不少于1篇。(3)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重大项目结项时需提供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相关部门采用意见;年度项目结项时需提供厅局级以上的部门采用意见。

六、提交材料等事项:

1、于8月24日前,先申报老师提交电子版《2021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由省研究中心进行选题初审。没有在8月24日前提交选题预审的老师,不能进行申报。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联系邮箱。

2、选题初审通过后,申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须填写并报送以下材料:(1)《2021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1份。(2)《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3)各申报项目的《项目论证》活页一式15份。申报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标题注明“xxx(学院)2021年新思想项目申报”。

3、2021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5053,办公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20室,电子邮箱:401427932@qq.com

附件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申报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