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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福州大学第三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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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校启动第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共获批国家级社科项目39项。其中,国家社科重大项目4项、重点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部)重点项目1项。5支重点团队中,有3支超额完成目标任务,2支团队提前验收优良;6支一般团队中,5支完成目标任务,2支团队提前验收优良。现启动第三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6月23日至7月2日

二、申报内容

1. 重点支持学校高端科研人员围绕重点学科基础理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领域中的重大问题和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通过承担国家重大、重点以及其他国家级项目,产出社科高水平成果;

2.本次可申报重点团队和一般团队,分别设置遴选条件和目标任务,培育周期为4年。重点团队资助100万元,一般团队资助60万元。针对未入选重点团队和一般团队的申请人,通过评审专家推荐组建若干支培育团队。下一轮团队申报时,同等情况下优先资助表现突出的培育团队,培育时间及业绩计入团队建设。

三、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条件,一般应依托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省级重点学科、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平台,紧密结合学院学科建设的重点方向;

2.每个创新团队设负责人1名,年龄不超过56周岁(博士导师不超过61周岁)。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重点团队的负责人至少主持过两次国家项目,一般团队的负责人应至少主持一项国家基金项目(含青年基金)。

3. 重点团队成员不超过7人,一般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团队成员应具有较强独立开展科研的能力,科研业绩较为突出。成员间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研究关系紧密。鼓励不同学科、不同学院的人员围绕固定的研究主题交叉融合。每位教师只能加入一个团队。

四、相关要求

1.创新团队由团队负责人提出申请,依托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由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负责组织申报和专家评审。依据团队科研实力和完成任务的可靠性,择优选择;

2.评审确定的拟资助创新团队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报学校领导审定后,正式公布获得资助的创新团队名单;

3.创新团队目标与考核要求按照《福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4.创新团队资助经费分批拨付,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的规定使用;

5.第一批、第二批未验收创新团队所有成员不得申报;

6.申报团队成员均需本人签字或提供授权说明;

7.请按照《福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7月2日中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报送至经管中楼314办公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到邮箱:16184540@qq.com。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学校不予受理。

附件:

1.福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请书

2.福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