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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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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办字〔2020〕9号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各研究院、各系、各办公室:

经过学院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疫情防控期间学院宣传动员、教师网上教学、教职工和学生管理等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虽然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但是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加上我院学生人数多、类别多、情况复杂,特别是研究生涉及全日制、非全日制、留学生、港澳台等,因此加强疫情防控这根弦仍然不能松。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以及学校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1.请全体研究生导师切实履行导师职责,协助学院及时将上级部门及学校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传达给所指导的研究生,坚决落实“学生不提前返校”的要求。关心疫区学生,鼓励他们正确对待疫情,主动配合当地主管部门做好自我隔离、自身防护工作,引导他们服从大局,有情况及时报告。疫情防控期间,导师应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思想教育、健康指导和心理疏导,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QQ等各种方式做好学习指导。在抗疫非常时期,以实际行动配合政府和学校打好疫情防控战,做好学生的榜样和人生导师。

2. 做好学生信息日报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学生(含非全日制、留学生和港澳台等)每天须按学校要求,及时、全面、准确报告有关信息,不得不报、瞒报或谎报,确保一人不漏、一日不漏,违者将按学校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 在学校正式通知前,严禁学生提前返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返榕返校的,需填写《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返榕返样居住申请表》(详见附件)并经审批同意。具体申请办理流程为:学生申请→导师意见→辅导员或班主任或联络人意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校疫情防控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经审批同意返回的学生,须居家观察14天。如有不服从居家观察管理、未经同意擅自返榕返校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