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教师校外兼职情况统计
- 发布日期: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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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学院现统计有校外兼职兼课的教职工,完成《福州大学教师校外兼职兼课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本周五(4月19日)之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85663697@qq.com。校外兼职兼课的教师中,若有未完成《福州大学教师校外兼职审批表》(附件3)的,也请于4月19日前将表格补交至经管中楼312党办。
根据文件精神,校外兼职是指在本职工作之外,利用本人的知识和技能受聘于校外主体从事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管理服务等活动,主要类型包括:校外兼课、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企业兼职等,不包括受学校委派的挂职、借调。
教师校外兼职取酬审批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拟申请校外兼职人员填写《福州大学教师校外兼职审批表》(见附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
2.单位审核。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3.报人事处备案。
- 附件【附件1. 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教师校外兼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福大人【2021】29号).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 福州大学教师校外兼职审批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 福州大学教师校外兼职兼课情况汇总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