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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下半年二级保健对象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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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学校《关于申报2023年下半年二级保健对象的通知》转发全院教师


各学院、各单位:

截止到20231231日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还未享受二级保健的在职人员,请于1227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人事处劳资科(行政北楼西221)。

一、二级保健对象申报条件

(一)年满55周岁且正高连续聘满5年;

(二)正高级职称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三)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优秀专家;

(四)厅级干部;

(五)特级人才和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人选以及A类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人选等高层次人才。

二、二级保健对象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保健对象登记表》一份;

(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份;

(三)1寸彩色照片2张;

(四)以下材料根据申报条件选择提供:

1.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出具的聘书及复印件(由聘任办统一出具);

3.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突贡专家、省优专家证书及复印件;

4.厅级干部任命文件复印件;

5.高层次人才证书或批文复印件。

如有不明事项请向人事处劳资科咨询。

人事处劳资科联系人及电话:赖坤省,22865297

附件: 福建省保健对象登记表.doc

                            校 人 事 处

                           20231213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材料,并于12月26日之前将材料交到经管中楼312党办李欣欣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5856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