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聘人员代表作送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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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福州大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修订)》(福大人[2017]181号)及2020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学校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聘人员统一组织送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送审对象
本年度应聘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经所在单位、学校审核通过的有关人员(直聘人员除外,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送审材料准备
结合学校评聘工作实际,本年度代表作送审材料使用电子文档提交方式。
1.送审代表作要求
提交送审的代表作,须为应聘者本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其中正常晋升、直评、转评人员提交2篇代表作,破格晋升人员提交3篇代表作。
2.材料准备要求
为确保送审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送审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准备好个人送审材料。(代表作送审有关表格及准备要求详见附件2)
3.相关费用:根据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750元/人,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请各单位经办人统一到校聘委会办公室领取缴费通知单,交至学校计财处。送审费用不足部分由学校承担。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准备有关送审材料,务必保证材料准确完整,若所提供材料错误或不齐全等影响送审结果的,由个人自行负责。
2.代表作送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统一组织,个人报送材料须按要求严格审查,确保送审材料规范齐全。
3.请申报人于7月1日(周三)前将送审材料发送至邮箱celiawxm@163.com。
附件: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