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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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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0】3号)文件要求,一年一度的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2020年宝钢教育奖(教师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奖奖项设置及奖励金额

1.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奖励金额为10万元/人;

2.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奖励金额为3万元/人;

3.宝钢优秀教师奖,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

二、奖励名额分配

2020年宝钢教育基金会分配给我校“宝钢优秀教师奖”的名额为3名,并从中择优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给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参评“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全国每年10名)。

三、评选条件

1.宝钢优秀教师奖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即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2.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

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择优评定为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选,并推荐参与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四、评选原则

1.宝钢教育奖评选坚持“两个倾斜”,参评教师每学年要满足完成基础课授课64学时,同等条件下一线教师(非现职校级领导)优先。

2.在评选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3.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其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并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4.申请的教师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对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申请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

五、评选程序

1.学院、单位推荐人选;

2.学校评审专家组进行评议,学校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宝钢优秀教师奖和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人选;

3.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报学校领导审批;

5.报宝钢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秘书处评审、备案。

六、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请各位老师按通知要求提交材料,按照校通知文件各学院、单位原则上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近三年内已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推荐材料请不要按第一人称填写,并于2020年6月5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院党办,《评审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fjzxq188@aliyun.com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15060025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