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保健对象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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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二级保健对象:
接人事处通知,为了做好我校保健对象2021年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一级保健对象由巡诊小组医护人员负责联系,在征求保健对象个人意见后与承检医院商约做出安排;退休、离休、“5.12”退休二级保健对象由离退休工作部(处)负责。
二、在职二级保健对象拟在省第三人民医院体检的,由人事处统一进行预约。请有意在省第三人民医院体检的二级保健对象填写《保健对象体检预约登记表》发至邮箱celiawxm@163.com,并于9月22日前将保健IC卡交至经管中楼318办公室,以便与省第三人民医院确定体检人数。保健体检对象个人也可自行选择到其他11家省属保健定点承检医院(名单及联系人附后)预约体检,体检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工作日),预约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请保健对象务必在9月份完成体检预约。
三、保健对象请在预约的时间前往预约医院进行体检。预约在省第三人民医院体检的,请提前一天与医院工作人员联系,便于医院做好相应的安排,确保体检质量(省第三人民医院联系人:沈淦,电话:15359165329)。体检后,医院会通知保健对象体检报告取回时间。
四、有关要求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保健对象前往医院体检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防控安全距离。
2.已预约好的体检时间,因故不能按时前往体检的保健对象,请提前告知人事处劳资科或承检医院,以便重新安排体检时间。未经预约保健对象直接前往承检医院体检的,各医院不予安排。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9月1日
附件:
1.承检医院及联系人电话
省 立 医院:吴 琪 15960007260
协和 医院:李春梅 13365917921,83302699(传真)
附 一 医院:陈冬娟 13774503586,87982654(传真)
第 九〇〇医 院:林幼清 18065187891
省 人 民 医 院:周华珍 13763852120,83947271(传真)
省第二人民医院:林丽娟 18959115969,87836677(传真)
省第三人民医院:沈淦 15359165329
省 级 机关医院:陈雪 15980284610
省 老 年 医 院:张宗婵 13860600717
省 肿 瘤 医 院:李 慧 13959189101
福州市第二医院:关纪交 13489133057
福州市中医院 ; 杨 华 1376381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