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十届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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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福大人【2019】78号)精神,为激励我校青年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勤奋工作、钻研业务、争先创优,促进青年教师成长成才、脱颖而出,表彰优秀青年教师在各自工作岗位做出的突出业绩,我校将开展2021年第十届“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勤奋,业绩突出;
2.全职在福州大学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等岗位一线工作三年以上的教职工(2018年1月1日以前入职);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评选名额
每年评选不超过20人,奖励标准为2万元/人。
三、评选程序
经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所在单位同意、党委教师工作部初审、评优评先推荐评议小组评选,拟定获奖者建议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奖者名单。
四、申报程序
1.教职工人数超过100人可申报2人,100人以下限申报1人。
2.申请人填写《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申请表》(见附件1,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1份;申请人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
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并汇总《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注意按“教学科研类”和“管理服务类”分别填写,如申报人数超过1人,应进行推荐顺序排名)。
4.以上材料纸质版于2021年5月8日前报送学院党办(经管中楼312),相应电子版发送至905298229@qq.com。
5.注意:管理服务类申请人须在校评选委员会评选会上进行述职,请申请人于评选会前准备好个人陈述PPT(五分钟)。
联系电话:22866410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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