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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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职工俱乐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04  访问数:

为了增进教职工的身心愉悦,推进“和谐学院”的文化氛围,构建我院教职工新型交流平台,进一步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会拟将一些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的活动组织化、制度化,现成立学院教职工俱乐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民健身、和谐学院为指导,全面落实贯彻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形成和谐健康的工作生活方式为重点,围绕“全面提升教育内涵、全力推进科学发展”的主题,使“我参与、我快乐、我收获!”真正成为我院教职工的共同理念,从而形成生动活泼、健康向上、工作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院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向前发展。

二、俱乐部形式和宗旨

俱乐部拟设(今后根据需要再行增设):

1、羽毛球俱乐部;

2、乒乓球俱乐部;

3、篮、排球俱乐部;

4、舞蹈俱乐部;

5、太极拳俱乐部;

6、健身俱乐部。

7、手工俱乐部

8、读书俱乐部

俱乐部的宗旨:我参与、我快乐、我收获!

三、申请条件

凡我院在职教职员工均可申请参加俱乐部,成为俱乐部会员。每人限报1——2个俱乐部。

四、申请程序、俱乐部成立和章程

1、全院在职教职员工在俱乐部申请表(见附表1)上签名,由各系(办、中心)分工会主席汇总上交学院工会文体委员张炎琳老师处,报名截止日期:5月16日18:00,经学院工会审查后组建俱乐部;俱乐部成立后,个人申请加入、退出或转会俱乐部(每学年初向学院工会提出申请),需向学院工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2、俱乐部负责人(拟设部长、副部长各1人)由该俱乐部成员共同推选(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候选人,并报学院工会研究后决定。

3、俱乐部负责人负责拟定(或修改)本俱乐部章程(包括名称、宗旨理念、组织、活动方式、条件保障等),并报学院工会批准后生效(报送内容见附表2)。

五、俱乐部的组织管理、活动、经费额度及其使用

1、俱乐部开展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规、政策和校、院各项规章制度,俱乐部会员必须遵守俱乐部章程。

2、俱乐部内部事务实行民主讨论、自主管理,俱乐部负责人负责拟定每学年活动计划、经费预算安排上报学院工会备案,并组织实施。每学期俱乐部原则上安排至少5次以上活动,届时学院工会适时进行指导和协调。

3、学院工会将根据各个俱乐部人数按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规定的统一额度下拨活动经费;每学年初,学院工会还将根据申请加入、退出或转会俱乐部的人员名单和俱乐部实际调整各俱乐部经费额度;

4、学院工会下拨的活动经费应当用于俱乐部活动,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原则,活动经费用于支付场地租金以及聘请教练费用,一律不得用于餐费及饮用水开支;活动服装、球、球拍、物料等用品由会员自备;活动开支发票报销需经俱乐部两位部长共同签字后,报学院工会审批。

5、每一学年末俱乐部负责人须将俱乐部活动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上报学院工会,学院工会将组织考评。在俱乐部保质保量完成其活动计划的前提下,学院工会将俱乐部当年节约经费中的1/2作为激励,在下一年下拨经费额度中追加给该俱乐部。

热烈欢迎全院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衷心祝愿大家在俱乐部中收获健康!在活动中收获友谊!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会

2019年5月

附件:

1、福建省总工会本级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

2、《医疗互助活动团体报名表》和《活动人员花名册》

3(表一)福建省总工会本级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金申请表

4(表二)福建省总工会本级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金申请表

5、福建省总工会职工大病补助申请表

6、福建省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福州大学工会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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