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经教代会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审理,十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已全部分类完毕,现转交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处理。请各单位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教代会提案系统”受理提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提案系统登录方式
请各单位登录“一站式服务大厅-教代会提案系统”受理提案。具体的操作指南请参照附件《教代会提案系统使用说明—承办部门篇》。
二、提案办理的具体要求
根据《福州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接到承办提案后,应及时研究并落实提案。对提案分类有异议的,请在7月15日前向校工会提出(联系人:芮晓霞,联系电话:22865064)。
(一)对立案类的提案,要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制定解决方案;对建议类的提案,在正式答复前,要通过电话等方式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提案答复与落实要求。对于不同类型的提案要依照以下要求做好答复落实工作。
1.对于合理可行并具备实施条件的提案,应立即采纳并落实,并在答复中明确实施该方案的具体措施及完成时间;
2.对于因条件所限,短期内实施有困难或者解决难度比较大的提案,应在提案答复中说明难点。
3.对于确实无法采纳的提案,应详细说明原因。
4.对于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提案,应由主办部门牵头,协办单位配合,共同处理。主办单位应在征求并汇总好各协办单位的相关答复意见之后,在提案系统上统一答复。
(三)提案答复期限与落实责任
1.提案答复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2.提案答复内容须经分管校领导审阅签字后,在提案系统上进行答复。
工会
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