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新征程党的工运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引领青年教师追寻革命足迹,见证工运事业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激励青年教师投身一线,勇担社会责任,厚植家国情怀,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校工会将举办福州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暑期实践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参加对象
省、市级以上劳模(含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享受劳模待遇的先进个人)、福建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校“十佳青年教职工”、校“十佳女教职工”获得者及各单位推荐的优秀青年教师代表。年龄在40岁以下(含40周岁)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暑期实践营活动时间拟定于7月10日至7月14日,活动地点为湖南长沙、韶山,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活动经费
活动经费由福建省总工会下拨福州大学工会重大工作项目补助经费及校工会专项经费承担。
四、活动的组织实施与安排
暑期实践营由校工会负责组织,由湖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承办。
五、有关要求
(一)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择优推荐,每个部门工会原则上限报1个名额(已参加过不再报名)。推荐结果需经各单位党政工联席会议同意后上报给校工会。
(二)参加实践营的教师返回后写一篇10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
(三)请各部门工会于6月27日前将推荐人员的《福州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暑期实践营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报校工会办公室(校工会三楼303办公室),纸质版需填写院级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 243866509@qq.com,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22865064。
福州大学工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