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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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福州大学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8  访问数:


各二级党组织、部门工会:

按照闽教科文卫体工〔20235号《福建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委关于同意召开福州大学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批复》精神。本届“两代会”将选举产生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现将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两委委员”)的推荐产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的组成

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由21名委员组成,按照5%的差额,候选人为22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5名,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候选人为5名。

二、“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工会工作,熟悉教代会、工会有关业务知识。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建设,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能力,能够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3、热爱教育事业,有一定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经验。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热忱为教职工服务,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5、经审委员候选人还应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能力。

三、推荐办法和时间安排

1、各二级党组织应加强对“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领导。部门工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做好推荐工作。

2、各部门工会根据委员候选人条件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每个部门工会推荐本单位1名候选人(教师代表或部门工会主席),同时可推荐经审委员候选人1名。各部门工会提出的候选人名单,经党政工联席会确定后于2023320日前交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258475051@qq.com)到校工会教工活动中心北304,饶老师。

3、校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单位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

4、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校党委和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审批。

5、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两代会”主席团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6、主席团汇总并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

7、将候选人名单提交“两代会”代表大会选举。



福州大学第十届教代会暨

第十二届工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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